发明名称 |
一种催化裂化再生烟气的处理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催化裂化再生烟气的处理方法,该方法包括将温度为50-400℃的重油焦化原料进行雾化,然后将雾化态的重油焦化原料与温度为490-750℃的脱氧烟气接触,使所述雾化态的重油焦化原料达到焦化温度并进行焦化反应,所述脱氧烟气为将所述催化裂化再生烟气脱氧后的气体。本发明提供的催化裂化再生烟气的处理方法不仅可以最大程度地利用催化裂化再生烟气的动能和热能并省去催化裂化再生烟气脱硫、脱硝、除尘步骤,而且还能够降低甚至完全避免焦化过程中加热炉炉管内的结焦并提高液体收率,极具工业应用前景。 |
申请公布号 |
CN105586066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5.18 |
申请号 |
CN201410563136.3 |
申请日期 |
2014.10.21 |
申请人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 |
发明人 |
张翊;吕庐峰;侯栓弟;王子军;张久顺;张哲民;马力;李学锋;何金龙;田志鸿;刘亚林 |
分类号 |
C10G9/36(2006.01)I |
主分类号 |
C10G9/36(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润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刘国平;顾映芬 |
主权项 |
一种催化裂化再生烟气的处理方法,该方法包括将温度为50‑400℃的重油焦化原料进行雾化,然后将雾化态的重油焦化原料与温度为490‑750℃的脱氧烟气接触,使所述雾化态的重油焦化原料达到焦化温度并进行焦化反应,所述脱氧烟气为将所述催化裂化再生烟气脱氧后的气体。 |
地址 |
100728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