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用于行李箱的整体式拖曳柄 |
摘要 |
一种行李箱,其限定后板、顶板和手柄组件。行李箱包括:整体形成在后板中并且延伸后板长度的至少一部分的管状下手柄部分;由至少一个可伸缩地接纳在管状下部中并且构造成从其延伸的管状件形成的滑动手柄部;毗邻滑动手柄部上端定位的握持部;可操作以选择性地将滑动手柄部沿着管状下手柄部分的长度定位的可释放接合机构;以及顶部支架插件,其接近行李箱的外部接纳在管状下手柄部分的第一端部中。顶部支架插件接纳管状件,以使得它相对于管状下手柄部分引导管状件。 |
申请公布号 |
CN105581490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5.18 |
申请号 |
CN201510770527.7 |
申请日期 |
2015.11.12 |
申请人 |
新秀丽IP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发明人 |
里克·希尔阿尔特;维维恩·郑;维姆·德福斯 |
分类号 |
A45C13/22(2006.01)I;A45C13/26(2006.01)I |
主分类号 |
A45C13/22(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金思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49 |
代理人 |
邵毓琴 |
主权项 |
一种行李箱,包括模制外壳和手柄组件,所述模制外壳具有后板、顶板,所述手柄组件包括:管状下手柄部分,其延伸所述后板的长度的至少一部分;由至少一个管状件形成的滑动手柄部,所述管状件伸缩式地接纳在所述管状下手柄部分中并且构造成从所述管状下手柄部分延伸;握持部,其毗邻所述滑动手柄部的上端定位;以及可释放接合机构,其可操作以便选择性地沿着所述管状下手柄部分的长度定位所述滑动手柄部;其中,所述管状下手柄部分与所述模制外壳的后板整体地形成并且包括与所述后板模制在一起的管状凹陷。 |
地址 |
卢森堡大公国卢森堡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