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车辆的动力传递控制装置
摘要 该装置的手动变速器具备经由离合器(C/T)被输入来自内燃机(E/G)的动力的输入轴(Ai)、和被输入来自电动机(M/G)的动力的输出轴(Ao)。该变速器具有在输入轴和输出轴之间(Ai~Ao)不确立动力传递系统(不同于空挡)的EV行驶用的变速挡(EV)、和在输入轴和输出轴之间(Ai~Ao)确立动力传递系统的HV行驶用多个变速挡(2挡~5挡)。在该变速器中,在离合器踏板(CP)未被踩踏的状态下,变速杆(SL)无法从空挡位置移动至EV换挡完成位置,而只在离合器踏板(CP)被踩踏了的状态下,变速杆(SL)才能从空挡位置移动至EV换挡完成位置。由此,本发明能提供一种具有与所选的变速挡无关地在变速时要求必须进行离合器操作部件的操作的机构的HV-MT车用的动力传递控制装置。
申请公布号 CN103476616B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5.11
申请号 CN201280016385.X 申请日期 2012.03.01
申请人 爱信AI株式会社 发明人 大须贺慎也
分类号 B60K6/48(2007.01)I;B60K6/547(2007.01)I;B60L11/14(2006.01)I;B60L15/20(2006.01)I;B60W10/11(2012.01)I;B60W20/00(2016.01)I 主分类号 B60K6/48(2007.01)I
代理机构 北京律诚同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06 代理人 高龙鑫
主权项 一种车辆的动力传递控制装置,适用于具有内燃机(E/G)和电动机(M/G)作为动力源的车辆,且具备不具备变矩器的手动变速器(M/T)和摩擦离合器(C/T),所述手动变速器(M/T)具有:来自所述内燃机的动力被输入的输入轴(Ai),来自所述电动机的动力被输入并向所述车辆的驱动轮输出动力的输出轴(Ao),以及变速器变速机构(M),其通过使驾驶员操作的换挡操作部件(SL)移动至与多个混合动力行驶用变速挡、即2挡~5挡相对应的各个混合动力行驶换挡完成位置,从而在所述输入轴和所述输出轴之间确立动力传递系统,而通过使所述换挡操作部件移动至与电动机行驶用变速挡(EV)相对应的电动机行驶换挡完成位置,从而在所述输入轴和所述输出轴之间不确立动力传递系统,其中,所述混合动力行驶用变速挡是用于在换挡模式上利用所述内燃机和所述电动机两者的驱动力的状态下行驶的变速挡,所述电动机行驶用变速挡(EV)是用于在所述换挡模式上只利用所述内燃机和所述电动机的驱动力中的所述电动机的驱动力而行驶的变速挡,所述动力传递系统是,所述输入轴的转速相对于所述输出轴的转速的比例即变速器减速比被设定为与对应的混合动力行驶用变速挡相对应的各值的动力传递系统;所述摩擦离合器(C/T)安装于所述内燃机的输出轴(Ae)和所述手动变速器的输入轴(Ai)之间,根据驾驶员操作的离合器操作部件(CP)的操作来改变接合状态;其特征在于,所述变速器变速机构具有移动限制机构,所述移动限制机构,其在所述离合器操作部件未被操作的状态下,使所述换挡操作部件无法从所述换挡模式上的空挡位置移向所述电动机行驶换挡完成位置,而在所述离合器操作部件被进行了操作的状态下,使所述换挡操作部件能从所述换挡模式上的所述空挡位置移动至所述电动机行驶换挡完成位置,其中,所述空挡位置是与所述电动机行驶换挡完成位置不同、且在所述输入轴和所述输出轴之间不确立动力传递系统的位置。
地址 日本爱知县西尾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