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空调器(15-43)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空调器(15-43)。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界面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调节温度。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产品的形状。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
申请公布号 CN303671477S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5.11
申请号 CN201530500336.X 申请日期 2015.12.03
申请人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胡淳清;许春月;赵玉强;江其龙;吴欢龙;汪京经
分类号 23-04(10) 主分类号 23-04(10)
代理机构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40 代理人 赵囡囡;吴贵明
主权项
地址 519070 广东省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六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