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摩托车用轮胎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摩托车用轮胎,其在胎面部(2)包括区域(Cr)、区域(Cr)的两侧的一对中间区域(Mr)、以及中间区域(Mr)的两侧的一对内侧胎肩区域(Sr)。在胎面部(2)设置有:多个内侧倾斜沟(10),它们具有设置于中间区域(Mr)内的外端(10e);以及多个外侧倾斜沟(11),它们具有设置于中间区域(Mr)内的内端(11i)。区域(Cr)的沟面积比为34%~39%,中间区域(Mr)的沟面积比为14%~19%,内侧胎肩区域(Sr)的沟面积比为14%~19%。
申请公布号 CN105579251A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5.11
申请号 CN201480051748.2 申请日期 2014.08.28
申请人 住友橡胶工业株式会社 发明人 竹中康二
分类号 B60C11/04(2006.01)I;B60C11/00(2006.01)I;B60C11/13(2006.01)I 主分类号 B60C11/04(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代理人 李洋;舒艳君
主权项 一种摩托车用轮胎,其具有胎面部,所述摩托车用轮胎的特征在于,所述胎面部包括:中央区域,其是以轮胎赤道为中心的胎面展开宽度的28%的区域;一对中间区域,它们分别是从所述中央区域的两个外缘朝向轮胎轴向的两外侧的胎面展开宽度的14%的区域;以及一对内侧胎肩区域,它们分别是从所述中间区域的两个外缘朝向轮胎轴向的两外侧的胎面展开宽度的14%的区域,在所述胎面部设置有:多个内侧倾斜沟,它们从设置于所述中央区域内的内端向设置于所述中间区域内的外端延伸;以及多个外侧倾斜沟,它们从设置于所述中间区域内的内端至少向所述内侧胎肩区域延伸,所述中央区域的沟面积在胎面接地面中所占的比例亦即中央沟面积比为34%~39%,所述中间区域的沟面积在胎面接地面中所占的比例亦即中间沟面积比为14%~19%,所述内侧胎肩区域的沟面积在胎面接地面中所占的比例亦即内侧胎肩沟面积比为14%~19%。
地址 日本兵库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