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肉牛育肥方法及牛肉排酸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肉牛育肥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如下步骤:A1:筛选发育正常、健康良好、体重介于100-120kg之间的4-5月龄牛犊作为育肥牛犊,其中公牛牛犊应在3月龄时去势;A2:6-13月龄为育肥第一阶段;A3:14-19月龄为育肥第二阶段;A4:20-24月龄为育肥第三阶段;A5:25个月-屠宰为育肥第四阶段;本发明还涉及一种通过上述育肥方法得到的牛肉的排酸方法。所述育肥方法和排酸方法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和潜力。 |
申请公布号 |
CN105532578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5.04 |
申请号 |
CN201610151615.3 |
申请日期 |
2016.03.17 |
申请人 |
云南海潮集团听牧肉牛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梁应海;杨惠芬;李治坤;范一平;雷波;梁应武;陈雷 |
分类号 |
A01K67/02(2006.01)I;A23K50/10(2016.01)I;A23K20/174(2016.01)I;A23K20/24(2016.01)I;A23K20/10(2016.01)I;A23K20/142(2016.01)I;A23K10/20(2016.01)I;A23L13/00(2016.01)I;A23L5/20(2016.01)I |
主分类号 |
A01K67/02(2006.01)I |
代理机构 |
云南派特律师事务所 53110 |
代理人 |
龚笋根 |
主权项 |
一种肉牛育肥方法,所述肉牛育肥方法包括如下步骤:A1:筛选发育正常、健康良好、体重介于100‑120kg之间的4‑5月龄牛犊作为育肥牛犊,其中公牛牛犊应在3月龄时去势(即阉割);A2:6‑13月龄为育肥第一阶段;A3:14‑19月龄为育肥第二阶段;A4:20‑24月龄为育肥第三阶段;A5:25个月‑屠宰为育肥第四阶段。 |
地址 |
650000 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羊街镇龙池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