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松塔采摘机
摘要 松塔采摘机涉及一种举高设备,包括驾驶室(1)、行走底盘(2)、举高装置和液压系统,举高装置包括旋转操作台(4)和可伸缩的举高臂(6),行走底盘(2)为履带式,前、后端于边角处设有四个液压支腿(7),举高臂(6)的前端设有叉状吊架(8)并通过吊架(8)连接有吊篮(9),吊篮(9)上端敞口,吊篮(9)于其口缘相对的两边分别与吊架(8)的两个端部铰接,使吊篮(9)的底部平面在自重的作用下能够保持基本水平的状态。它具有设备造价低、收放速度快、操作灵活及采收效率高的优点。
申请公布号 CN205204779U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5.04
申请号 CN201521001022.6 申请日期 2015.12.07
申请人 黑龙江宏泰松果有限公司 发明人 董培田;刘跃军;刘春杰
分类号 B66F11/04(2006.01)I 主分类号 B66F11/04(2006.01)I
代理机构 牡丹江市丹江专利商标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3205 代理人 张雨红
主权项 松塔采摘机,包括驾驶室(1)、行走底盘(2)、举高装置和液压系统,举高装置包括通过转盘(3)可转动地固定在行走底盘(2)上的旋转操作台(4)和固定在旋转操作台(4)上并通过液压缸(5)举升的由多节吊臂构成的可伸缩的举高臂(6),其特征在于,所述行走底盘(2)为履带式,且行走底盘(2)的前、后端于边角处设有四个在举高臂(6)作业时起稳固作用的液压支腿(7),所述举高臂(6)的前端设有叉状吊架(8)并通过吊架(8)连接有吊篮(9),吊篮(9)上端敞口,吊篮(9)于其口缘相对的两边分别与吊架(8)的两个端部铰接,使吊篮(9)的底部平面在自重的作用下能够保持基本水平的状态。
地址 154600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林业局桃山区山湖路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