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竹炭活性再生技术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竹炭再生技术,特别是涉及竹炭活性再生技术,使竹炭可以反复使用,节约成本,保护竹林资源。将已经失去活性的竹炭用清水清洗干净,充分晒干,然后浸入乙醇(酒精)60分钟,滤去乙醇,平铺于陶瓷敞口容器中,平铺厚度为1cm,点火半缺氧燃烧,燃料就是竹炭孔隙内的乙醇和有机杂质,烧完为止,既要烧去失活竹炭孔隙内的有机杂质,使其炭化成孔,又不至于把竹炭烧成竹灰,最终竹炭还是竹炭,只是恢复了竹炭的活性。
申请公布号 CN105540580A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5.04
申请号 CN201610037083.0 申请日期 2016.01.15
申请人 刘青玉 发明人 刘青玉
分类号 C01B31/08(2006.01)I 主分类号 C01B31/08(2006.01)I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一种竹炭活性再生技术,其特征是将已失去活性的竹炭洗净晒干浸入乙醇60分钟后沥清,平铺于陶瓷敞口容器中1cm半缺氧燃烧,使失活竹炭孔内各种有机杂质炭化,恢复竹炭活性。
地址 210037 江苏省南京市南京林业大学南林1村6幢1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