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竹炭活性再生技术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竹炭再生技术,特别是涉及竹炭活性再生技术,使竹炭可以反复使用,节约成本,保护竹林资源。将已经失去活性的竹炭用清水清洗干净,充分晒干,然后浸入乙醇(酒精)60分钟,滤去乙醇,平铺于陶瓷敞口容器中,平铺厚度为1cm,点火半缺氧燃烧,燃料就是竹炭孔隙内的乙醇和有机杂质,烧完为止,既要烧去失活竹炭孔隙内的有机杂质,使其炭化成孔,又不至于把竹炭烧成竹灰,最终竹炭还是竹炭,只是恢复了竹炭的活性。 |
申请公布号 |
CN105540580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5.04 |
申请号 |
CN201610037083.0 |
申请日期 |
2016.01.15 |
申请人 |
刘青玉 |
发明人 |
刘青玉 |
分类号 |
C01B31/08(2006.01)I |
主分类号 |
C01B31/08(2006.01)I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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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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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一种竹炭活性再生技术,其特征是将已失去活性的竹炭洗净晒干浸入乙醇60分钟后沥清,平铺于陶瓷敞口容器中1cm半缺氧燃烧,使失活竹炭孔内各种有机杂质炭化,恢复竹炭活性。 |
地址 |
210037 江苏省南京市南京林业大学南林1村6幢109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