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LED手电筒(SP01-111)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LED手电筒(SP01-111)。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照明。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产品的设计图案及整体形状。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
申请公布号 CN303663296S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5.04
申请号 CN201530445463.4 申请日期 2015.11.10
申请人 广州市时保力贸易有限公司 发明人 李滔
分类号 26-02(10) 主分类号 26-02(10)
代理机构 广州市越秀区哲力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88 代理人 胡拥军
主权项
地址 510000 广东省广州市水荫路52号之九科达商务大厦2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