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低速电动鼻毛剪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低速电动鼻毛剪,其包括剪切刀头、用于驱动剪切刀头剪切运动的驱动机构,其中驱动机构包括绕自身周向设置且内侧壁上设有齿槽的齿圈、位于齿圈中部的太阳齿轮、与太阳齿轮相配合用于传动齿圈转动的行星齿轮、以及设置在齿圈上与剪切刀头相匹配的驱动轴,其中在驱动轴的转动下带动剪切刀头剪切运动,行星齿轮的直径大于太阳齿轮直径。本实用新型在满足扭矩的要求前提下,降低驱动轴的速度,提升产品的静音效果,同时占用空间小,减小产品体积,此外,结构简单,实施方便,且成本低。 |
申请公布号 |
CN205201581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5.04 |
申请号 |
CN201521075713.0 |
申请日期 |
2015.12.22 |
申请人 |
倍雅电子护理制品(苏州)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程志波;董聪昌 |
分类号 |
B26B19/28(2006.01)I |
主分类号 |
B26B19/28(2006.01)I |
代理机构 |
苏州创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2103 |
代理人 |
孙仿卫 |
主权项 |
一种低速电动鼻毛剪,其包括剪切刀头、用于驱动所述剪切刀头剪切运动的驱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驱动机构包括绕自身周向设置且内侧壁上设有齿槽的齿圈、位于所述齿圈中部的太阳齿轮、与所述太阳齿轮相配合用于传动所述齿圈转动的行星齿轮、以及设置在所述齿圈上与所述剪切刀头相匹配的驱动轴,其中在所述驱动轴的转动下带动所述剪切刀头剪切运动,所述的行星齿轮的直径大于所述太阳齿轮直径。 |
地址 |
215151 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大同路20号出口加工区标准厂房C-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