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灯泡(四)
摘要 计物品,系为提供一种可提供汽机车照明又兼具设计美感之灯泡(四)。 本设计之设计特点系在于该灯泡(四)系呈三阶段外观态样,一端系呈一圆凸出片状之水晶体造型态样,并于该圆凸出片状之水晶体造型态样之上下处各自向后延伸一片体,该片体上各具有一U型槽,而该片体系利用螺丝螺固在第三阶段前之颈部,在第一阶和第二阶间,则具有一圆形短柱体,且在该圆形短柱体处则具有二片体,其中一片体系呈L型状,另在第二阶段漏斗状,且在该中心处则具有二个圆柱形发光体,并利用一线体连成一体状,而第三阶部系呈一阶级圆盘状,其底部周围处具有三个凸部,如此整体相互搭配的设计,产生前所未有之视觉美感,使整体造型呈现简洁大方且富含流线设计之未来感。 是以,本设计整体造型呈现一简洁俐落且富含未来设计感之流线造型创作,颇富未来工业设计的独特又个性化之气 息传达与设计美,其外观造型轮廓设计呈现出新颖独特流线造型美,有别于一般知之形状设计,充分表显出本设计物品形状之创新造型设计,予人第一眼就能感受出其具有全新的视觉感受与新颖性。 据上所述,本设计物品合理的流线造型轮廓设计,展现简洁俐落之视觉品味之新颖造型设计,堪称迥异于知者,明显有其独特之处,且申请前未前于刊物及公开使用,符合设计专利申请要件,爰依法提出专利申请,恳请 贵审查委员详加细审,并早日赐准专利,实感德便。
申请公布号 TWD175365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5.01
申请号 TW104306016 申请日期 2015.10.27
申请人 骆建辰 发明人
分类号 26-06 主分类号 26-06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地址 屏东县潮州镇开平路30巷5弄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