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耳机(C7)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耳机(C7)。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传递音频信号。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产品的形状。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设计1主视图。5.指定基本设计:本外观设计产品为相似设计,指定设计1为基本设计。
申请公布号 CN303655031S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4.27
申请号 CN201530465525.8 申请日期 2015.11.19
申请人 卢奇豪 发明人 卢奇豪
分类号 14-01(10) 主分类号 14-01(10)
代理机构 深圳中一专利商标事务所 44237 代理人 张全文
主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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