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利用雾气介质抽吸烟叶中香味物质的烟叶处理方法
摘要 本发明涉及烟草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利用雾气介质抽吸烟叶中香味物质的烟叶处理方法,包括如下步骤:使用雾气介质,在加热条件下,抽吸烟草制品中的香味物质。本发明具有以下特点:不会产生二手烟;使用时产生的水气中不含有燃烧造成的裂解反应产生的各类有害物质,以及对人体危害最大的焦油成分;整个使用过程中不需要明火,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使用安全性。在此同时,加热不燃烧型烟草制品及其相应装置又能向吸食者提供相当量的尼古丁,以及与传统卷烟风味相似的生理感受,入口更加醇厚细腻,层次丰富。
申请公布号 CN103156273B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4.27
申请号 CN201310095382.6 申请日期 2013.03.22
申请人 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发明人 邱立欢;沈轶;王申;陆诚玮
分类号 A24B15/20(2006.01)I 主分类号 A24B15/20(2006.01)I
代理机构 上海光华专利事务所 31219 代理人 许亦琳;余明伟
主权项 一种烟叶处理方法,包括如下步骤:将烟叶置于封闭的腔体中,使用雾气介质,在加热条件下,抽吸烟草制品中的香味物质,所述雾气介质为水,所述雾气介质中还包括保润成分,所述保润成分为丙二醇和丙三醇,所述水与丙二醇、丙三醇的质量比为水:80%,丙三醇:10%,丙二醇:10%,所述加热条件的温度为250‑350℃,所述加热条件中,升温速度为10‑100℃/s,所述烟草制品的制备方法包括如下步骤:(1)烟叶原料分离重组,其中碎片的尺寸大小为4‑300目;(2)烟叶原料与辅料、添加剂混合与醇化;(3)混合物再成型,将步骤(2)所得的原料通过涂布、压片、铸造方式,将烟叶制备成圆柱型或片剂型;所述步骤(3)中所制备的烟叶制品其密度为1.2‑1.5g/cm<sup>3</s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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