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显示萤幕之图像
摘要 作的图像所应用之物品系指电视显示萤幕、显示器或显示面板。 本创作的图像设计观念是绘出一具有外围圆框之圆形,并在该圆形之中填入「一键清理」的提示文字。 图式所揭露之虚线系表示显示萤幕之部分,为本案不主张设计之部分。
申请公布号 TWD175091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4.21
申请号 TW103307076 申请日期 2014.12.02
申请人 全国数位有线电视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分类号 14-04 主分类号 14-04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育雅
主权项
地址 新北市板桥区三民路1段210号1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