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图像处理装置
摘要 图像处理装置(1000)具备亮度方差检测部(1)、角度方差检测部(2)、图像区域检测部(3)以及图像处理部(4)。亮度方差检测部(1)在包含关注像素和关注像素的周边像素的像素参照区域中检测像素值的偏差程度。角度方差检测部(2)在像素参照区域中按每个像素取得像素值为恒定值的轮廓方向,检测所取得的轮廓方向的偏差程度。图像区域检测部(3)基于像素值的偏差程度和轮廓方向的偏差程度,取得表示包含关注像素的图像区域的特征的图像区域检测信号。图像处理部(4)基于图像区域检测信号,对关注像素执行规定的图像处理。
申请公布号 CN105519089A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4.20
申请号 CN201480048582.9 申请日期 2014.07.24
申请人 夏普株式会社 发明人 峰崇志;村桥善光
分类号 H04N5/21(2006.01)I;H04N5/208(2006.01)I;G06T5/00(2006.01)I;H04N1/409(2006.01)I 主分类号 H04N5/21(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11323 代理人 权鲜枝
主权项 一种图像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亮度方差检测部,其在包含关注像素和上述关注像素的周边像素的像素参照区域中检测像素值的偏差程度;角度方差检测部,其在上述像素参照区域中,按每个像素取得像素值为恒定值的轮廓方向,检测按每个像素取得的上述轮廓方向的偏差程度;图像区域检测部,其基于上述像素值的偏差程度和上述轮廓方向的偏差程度,取得表示包含上述关注像素的图像区域的特征的图像区域检测信号;以及图像处理部,其基于上述图像区域检测信号,对上述关注像素执行规定的图像处理。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