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用于证明文件成像的成像系统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用于证明文件成像的成像系统,包括成像装置,用于给所述证明文件成像;透明板,所述证明文件放置在所述透明板上;照明光源,其发出光线并通过所述透明板照射到证明文件上;主反射镜,从证明文件反射回来的光线被所述主反射镜反射至成像装置;其中,所述透明板与所述主反射镜布置在竖直方向,所述成像系统和所述照明光源沿水平方向分别设置在所述透明板与所述主反射镜的两侧。通过将成像系统和照明光源分置两侧,本发明的成像系统可以可靠且容易地消除由照明光源被反光而造成的亮点现象。 |
申请公布号 |
CN102905040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4.20 |
申请号 |
CN201110211995.2 |
申请日期 |
2011.07.27 |
申请人 |
3M创新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王安国;卢勇;周飞;张青峰;于全功 |
分类号 |
H04N1/00(2006.01)I;H04N5/225(2006.01)I;G02B17/06(2006.01)I |
主分类号 |
H04N1/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孙纪泉 |
主权项 |
一种用于证明文件成像的成像系统,包括:成像装置,用于给所述证明文件成像;透明板,所述证明文件放置在所述透明板上;照明光源,其发出光线并通过所述透明板照射到证明文件上;主反射镜,从证明文件反射回来的光线被所述主反射镜反射至成像装置;其中,所述透明板与所述主反射镜布置在竖直方向,所述成像系统和所述照明光源沿水平方向分别设置在所述透明板与所述主反射镜的两侧;以及夹角限制装置,其限定证明文件与透明板之间在照明光源一侧的夹角不超过预定值,当证明文件与透明板之间在照明光源一侧的夹角为所述预定值时,所述照明光源被所述证明文件的表面所成的镜像在所述成像装置的视场的边界外。 |
地址 |
美国明尼苏达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