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基于多种通信方式的刑事被告人电子看管系统 |
摘要 |
一种基于多种通信方式的刑事被告人电子看管系统,其特征在于它包括一个由警用手持终端设备、被告人电子脚环设备和服务器端平台组成的C/S系统架构;警用手持终端设备和被告人电子脚环设备与服务器端平台通过无线网络连接,警用手持终端设备、被告人电子脚环设备之间通过蓝牙配对连接,当被告人电子脚环设备与手持终端设备距离超过5米时发出警报,通过GPRS发射器将位置信息、状态信息发送给服务器端平台,在押解过程中,可以实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罪犯实时定位,押解工作人员可以实时的了解他们的具体位置,对押解过程中“电子看管”工作带来很大的帮助。 |
申请公布号 |
CN205179104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4.20 |
申请号 |
CN201520923801.5 |
申请日期 |
2015.11.19 |
申请人 |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
发明人 |
吴剑钟;陈思浓;郑增威;蔡建平;霍梅梅;孙霖 |
分类号 |
H04L29/08(2006.01)I;H04W4/02(2009.01)I;H04B5/00(2006.01)I;G08B25/10(2006.01)I |
主分类号 |
H04L29/08(2006.01)I |
代理机构 |
浙江杭州金通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100 |
代理人 |
赵红英 |
主权项 |
一种基于多种通信方式的刑事被告人电子看管系统,其特征在于它包括一个由警用手持终端设备、被告人电子脚环设备和服务器端平台组成的C/S系统架构;警用手持终端设备和被告人电子脚环设备与服务器端平台通过无线网络连接,警用手持终端设备、被告人电子脚环设备之间通过蓝牙配对连接,当被告人电子脚环设备与手持终端设备距离超过5米时发出警报,通过GPRS发射器将位置信息、状态信息发送给服务器端平台。 |
地址 |
310015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