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船用电炸炉带灭火系统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船用电炸炉带灭火系统,该电炸炉包括上柜体和下柜体,在所述上柜体上设有炸炉本体、喷嘴、集气罩、报警灯和传感器支架,所述传感器支架上设有温度传感器,在集气罩内装有排气风机,上柜体的顶部设有敞开式排气口;所述下柜体上设有控制面板、灭火器把手和可调底脚,所述下柜体的下部设有电气控制箱,在电气控制箱中设有PLC控制单元、灭火器储液罐、氮气瓶、报警铃,所述温度传感器与电气控制箱电连接,温度传感器将温度信号输送至PLC控制单元,PLC控制单元控制钢丝绳的动作,从而控制氮气瓶的开启和关闭。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可操作性强、可靠性强、操作灵活便捷,能够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及时的实现灭火。 |
申请公布号 |
CN205163998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4.20 |
申请号 |
CN201520958180.4 |
申请日期 |
2015.11.27 |
申请人 |
上海迪洲船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李海波 |
分类号 |
A62C37/40(2006.01)I;A62C37/42(2006.01)I |
主分类号 |
A62C37/40(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上海智力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31105 |
代理人 |
周涛 |
主权项 |
一种船用电炸炉带灭火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电炸炉包括上柜体(1)和下柜体(2),在所述上柜体(1)上设有炸炉本体(4)、喷嘴(10)、集气罩(12)、报警灯(14)和传感器支架(13),所述传感器支架(13)上设有温度传感器,在集气罩(12)内装有排气风机(3),上柜体(1)的顶部设有敞开式排气口(15);所述下柜体(2)上设有控制面板(5)、灭火器把手(6)和可调底脚(7),所述下柜体(2)的下部设有电气控制箱(16),在电气控制箱(16)中设有PLC控制单元、灭火器储液罐(8)、氮气瓶(9)、报警铃(11),在所述灭火器储液罐(8)和喷嘴(10)之间通过灭火剂管路(17)连接,灭火器储液罐(8)与氮气瓶(9)通过气管(18)相连,在所述传感器支架(13)的卡扣和氮气瓶释放机构之间通过钢丝绳(19)连接,所述温度传感器与电气控制箱(16)电连接,温度传感器将温度信号输送至PLC控制单元,PLC控制单元控制钢丝绳的动作,从而控制氮气瓶的开启和关闭。 |
地址 |
200433 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128号11号楼110-3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