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安卓系统下电视屏幕分享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智能设备技术。本发明是要解决现有智能电视机与智能移动终端之间缺乏互动的问题,提供了一种安卓系统下电视屏幕分享方法,其技术方案可概括为:首先智能电视端与智能移动终端建立通信连接,当智能移动终端向智能电视端发出分享指令后,智能电视端实时抓取屏幕数据,将其编码出的数据线暂存,智能电视端然后再与智能移动终端之间进行协议同步后,智能电视端再对每个数据线进行打包封头传输给智能移动终端,智能移动终端接收到打包后的数据,对其进行缓存,解析其中的时间戳,对其进行解码,最后调用安卓系统的图形显示将视频画面显示在其屏幕上。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方便用户,适用于智能设备。 |
申请公布号 |
CN105516795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4.20 |
申请号 |
CN201510926003.2 |
申请日期 |
2015.12.14 |
申请人 |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黄中华 |
分类号 |
H04N21/436(2011.01)I;H04N21/8547(2011.01)I;H04N21/43(2011.01)I;H04N21/4402(2011.01)I |
主分类号 |
H04N21/436(2011.01)I |
代理机构 |
成都虹桥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51124 |
代理人 |
李凌峰 |
主权项 |
安卓系统下电视屏幕分享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步骤1、智能电视端与智能移动终端建立通信连接;步骤2、智能移动终端向智能电视端发出分享指令;步骤3、智能电视端实时抓取屏幕数据,将其编码为H264视频格式数据,将编码出的NALU数据线暂存;步骤4、智能电视端与智能移动终端之间进行协议同步;步骤5、智能电视端对每个NALU数据线进行打包封头传输给智能移动终端;步骤6、智能移动终端接收到打包后的NALU数据,对其进行缓存,解析其中的时间戳,对其进行解码,若有音频数据,则将音频数据与视频数据进行同步;步骤7、智能移动终端调用安卓系统的图形显示将视频画面显示在其屏幕上。 |
地址 |
621000 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