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在井场处部分地将重油改质的方法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通过在井场处热裂化来在井场处部分地将重油改质的方法,该重油具有20或更小的API比重,该方法使用热裂化渣油作为燃料来产生用于从储集层回收重油的蒸汽。可以在裂化反应鼓中于370至440℃的温度下以0至0.1MPaG的压力经15至150分钟进行所述热裂化,同时注入汽提蒸汽以使产生于裂化反应鼓的液相中的热裂化油作为气态热裂化油从热裂化渣油中分离,以获得热裂化油产物,前提条件是在起始重油中沸点为500℃或更高的馏分的热裂化程度达30%或更大时,裂化反应鼓的液相保持具有2.0或更大的S-值。
申请公布号 CN102686708B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4.20
申请号 CN200980161546.2 申请日期 2009.09.18
申请人 东洋工程株式会社;石油资源开发株式会社 发明人 福山秀次;冈岛聪;茂木准一;中村常太;池田彰
分类号 C10G9/00(2006.01)I;C10G1/00(2006.01)I;E21B43/16(2006.01)I;E21B43/24(2006.01)I 主分类号 C10G9/00(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代理人 张萍;李炳爱
主权项 一种部分地将重油改质的方法,所述重油具有20或更小的API比重、45重量%或更少的沸点为500℃或更低的馏分、10重量%或更多的残余碳、1.0或更大的总酸值(TAN)和50℃下1,000mm<sup>2</sup>/s或更大的运动粘度,所述方法包括在井场处使重油热裂化,使用热裂化渣油作为锅炉燃料来产生用于从储集层回收重油的蒸汽,其进一步包括:在裂化反应鼓(R1)中于370至440℃的温度下以0至0.1MPaG的压力经15至150分钟使所述重油热裂化,同时将汽提蒸汽注入至所述裂化反应鼓中来使产生于所述裂化反应鼓的液相中的热裂化油作为气态热裂化油从热裂化渣油中分离,以获得热裂化油产物,前提条件是当起始重油中沸点为500℃或更高的馏分的热裂化程度达30%或更大时,所述裂化反应鼓的液相保持具有2.0或更大的采用ASTM D‑7157‑05确定的S‑值,将所述热裂化油产物与在井场处回收的用于管道运输、未经热裂化处理的重油混合。
地址 日本东京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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