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花瓶(11) | ||
摘要 |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花瓶(11)。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盛放花束。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产品的形状。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主视图。5.省略视图: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后视图、左视图和右视图均与主视图相同,故省略产品的后视图、左视图和右视图。 | ||
申请公布号 | CN303646735S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4.20 |
申请号 | CN201530414346.1 | 申请日期 | 2015.10.24 |
申请人 | 宁海县火龙陶瓷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王必炉;张月群;王天一;王文云 |
分类号 | 11-02(10) | 主分类号 | 11-02(10) |
代理机构 | 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50 | 代理人 | 汤东凤 |
主权项 | |||
地址 | 315601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长街镇九江村火龙陶瓷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