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清香型产区烟叶大田生长时间的判断方法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清香型产区烟叶大田生长时间的判断方法。所述方法以烟株移栽期及采收期的温度和降雨量为划分标准,对云南、福建、贵州和四川产区烟叶的大田生长时间进行判断,所述四产区适宜的大田生长时间依次为120~150d、100~120d、120~130d和120~140d。所述以温度为划分标准是指云南、贵州、四川及福建以≥13℃为移栽期起点,云南、贵州及四川以≤20℃为采收期终点,福建以≥35℃为采收期终点。所述以降雨量为划分标准是指云南、贵州、四川及福建以生产前期3旬累积降雨量在60~80mm为移栽期起点,以生产后期6旬累积降雨量≥200mm为采收期终点。采用所述方法对上述产区烟叶大田生长时间进行判断准确性高,采收的烟叶成熟度好,化学成分含量稳定协调,烤后烟叶质量高,吃味好。
申请公布号 CN104272962B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4.20
申请号 CN201410574795.7 申请日期 2014.10.25
申请人 云南省烟草农业科学研究院 发明人 李军营;马二登;马俊红;逄涛
分类号 A01G1/00(2006.01)I 主分类号 A01G1/00(2006.01)I
代理机构 昆明知道专利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53116 代理人 姜开侠
主权项 一种清香型产区烟叶大田生长时间的判断方法,其特征在于以烟株移栽期及采收期的温度和降雨量为划分标准,对云南、福建、贵州和四川清香型产区烟叶的大田生长时间进行判断,其中所述云南产区在13~14旬移栽开始、在25~27旬采收结束,所述贵州产区在12~14旬移栽开始、在26~27旬采收结束,所述四川产区在11~15旬移栽开始、凉山州在18旬采收结束、其余各州在26~28旬采收结束,所述福建产区在6~8旬移栽开始,在18~19旬采收结束;所述四产区清香型烟叶适宜的大田生长时间依次为120~150d、100~120d、120~130d和120~140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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