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清香型产区烟叶大田生长时间的判断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清香型产区烟叶大田生长时间的判断方法。所述方法以烟株移栽期及采收期的温度和降雨量为划分标准,对云南、福建、贵州和四川产区烟叶的大田生长时间进行判断,所述四产区适宜的大田生长时间依次为120~150d、100~120d、120~130d和120~140d。所述以温度为划分标准是指云南、贵州、四川及福建以≥13℃为移栽期起点,云南、贵州及四川以≤20℃为采收期终点,福建以≥35℃为采收期终点。所述以降雨量为划分标准是指云南、贵州、四川及福建以生产前期3旬累积降雨量在60~80mm为移栽期起点,以生产后期6旬累积降雨量≥200mm为采收期终点。采用所述方法对上述产区烟叶大田生长时间进行判断准确性高,采收的烟叶成熟度好,化学成分含量稳定协调,烤后烟叶质量高,吃味好。 |
申请公布号 |
CN104272962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4.20 |
申请号 |
CN201410574795.7 |
申请日期 |
2014.10.25 |
申请人 |
云南省烟草农业科学研究院 |
发明人 |
李军营;马二登;马俊红;逄涛 |
分类号 |
A01G1/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A01G1/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昆明知道专利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53116 |
代理人 |
姜开侠 |
主权项 |
一种清香型产区烟叶大田生长时间的判断方法,其特征在于以烟株移栽期及采收期的温度和降雨量为划分标准,对云南、福建、贵州和四川清香型产区烟叶的大田生长时间进行判断,其中所述云南产区在13~14旬移栽开始、在25~27旬采收结束,所述贵州产区在12~14旬移栽开始、在26~27旬采收结束,所述四川产区在11~15旬移栽开始、凉山州在18旬采收结束、其余各州在26~28旬采收结束,所述福建产区在6~8旬移栽开始,在18~19旬采收结束;所述四产区清香型烟叶适宜的大田生长时间依次为120~150d、100~120d、120~130d和120~140d。 |
地址 |
650021 云南省昆明市圆通街3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