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具补正机制之试验数値自动传送系统 | ||
摘要 | 具补正机制之试验数值自动传送系统,主要是在于当产品已通过放行核可后,若未逾越预计出货日期,如遇到更新试验数据时,会对于该产品与新试验数据进行自动重复检核,并能针对检核结果进行应对处理,例如使产品维持合格放行状态,或是即时通知相关人员手动将产品变更为待试验放行状态,并进行重试验流程,相较于一般的产品验放规则,提供更正确、可靠的放行结果。 | ||
申请公布号 | TW201614554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4.16 |
申请号 | TW103134391 | 申请日期 | 2014.10.02 |
申请人 | 中国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曾文宏;李明宪 |
分类号 | G06Q50/04(2012.01) | 主分类号 | G06Q50/04(2012.01) |
代理机构 | 代理人 | 高玉骏;杨祺雄 | |
主权项 | 一种具补正机制之试验数值自动传送系统,包含:(a)由一系统管理端接收一试验数据且储存于一第一资料库,并根据所接收到之该试验数据与一订单规格进行比对,且对于预备放行之一产品进行试验,试验合格则放行并能出货,试验不合格则重试验或剔退,另外,该系统管理端会针对可放行之该产品设定一预计出货日期;(b)经试验合格而可放行之该产品在未逾越该预计出货日期前,若该系统管理端再接获一新试验数据,会对该第一资料库进行更新数据及重新验放试算,试算结果如合格,该产品仍维持合格放行状态,试算结果如不合格,则自动输出一即时通知讯息,转由人工进行再次判定,判定合格则重新放行,判定不合格则将该产品变更为待试验放行状态,并进行重试验流程;(c)经试验合格而可放行之该产品在已逾越该预计出货日期但尚为未完成出货程序前,若该系统管理端再接获一新试验数据时,该系统管理端会以一第二资料库接收且储存该新试验数据,并自动输出一即时通知讯息,转由人工进行再次判定,如判定合格则重新放行且对该第一资料库进行更新数据,如判定不合格则将该产品变更为待试验放行状态且对该第一资料库进行更新数据,并进行重试验流程,此时该产品无法放行出货。 | ||
地址 | 高雄市小港区中钢路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