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广角镜头
摘要 广角镜头沿着光轴从物侧至像侧依序包括一第一透镜、一第二透镜、一第三透镜、一第四透镜、一第五透镜、一第六透镜、一第七透镜、一第八透镜及一第九透镜。第一透镜具有负屈光力,第二透镜具有负屈光力,第三透镜具有负屈光力,第四透镜、第五透镜、第六透镜及第七透镜具有屈光力,第八透镜具有正屈光力为双凸透镜,第九透镜具有正屈光力为双凸透镜。第一透镜、第二透镜及第三透镜满足以下条件:-26<f1/f<f2/f<f3/f<-3,其中f1为第一透镜之有效焦距,f2为第二透镜之有效焦距,f3为第三透镜之有效焦距,f为广角镜头之有效焦距。
申请公布号 TW201614314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4.16
申请号 TW103135224 申请日期 2014.10.09
申请人 信泰光学(深圳)有限公司;亚太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粱沅泛;李赞桦
分类号 G02B13/06(2006.01);G02B13/18(2006.01);G02B9/64(2006.01) 主分类号 G02B13/06(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沈怡宗
主权项 一种广角镜头,沿着光轴从物侧至像侧依序包括:一第一透镜,该第一透镜具有负屈光力;一第二透镜,该第二透镜具有负屈光力;一第三透镜,该第三透镜具有负屈光力;一第四透镜,该第四透镜具有屈光力;一第五透镜,该第五透镜具有屈光力;一第六透镜,该第六透镜具有屈光力;一第七透镜,该第七透镜具有屈光力;一第八透镜,该第八透镜具有正屈光力为一双凸透镜;以及一第九透镜,该第九透镜具有正屈光力为一双凸透镜;其中该第一透镜、该第二透镜以及该第三透镜满足以下条件:-26<f1/f<f2/f<f3/f<-3其中,f1为该第一透镜之有效焦距,f2为该第二透镜之有效焦距,f3为该第三透镜之有效焦距,f为该广角镜头之有效焦距。
地址 中国;台中市潭子区安和路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