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备升降机的建筑物的电力系统
摘要 本发明的实施方式涉及具备升降机的建筑物的电力系统。在以往技术中,例如,在升降机与设置有该升降机的建筑物的电力方面的联系点上仍具有进一步改善的余地。实施方式的电力系统的蓄电装置能够蓄积使建筑物的电气设备工作的电力。控制装置能够执行峰值切断控制,即:在建筑物的电力使用量超过峰值切断开始判定值的情况下将升降机变为停滞状态,在建筑物的电力使用量低于比峰值切断开始判定值小的峰值切断恢复判定值的情况下,使升降机恢复到通常运行。
申请公布号 CN103863907B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4.13
申请号 CN201310651927.7 申请日期 2013.12.05
申请人 东芝电梯株式会社 发明人 西田岳人;大石学;今井敏满;阿部道臣;井手西真人;铃木章
分类号 B66B1/06(2006.01)I 主分类号 B66B1/06(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代理人 陈海红;段承恩
主权项 一种具备升降机的建筑物的电力系统,其特征在于,具备:升降机,其设置于所述建筑物;蓄电装置,其能够蓄积使所述升降机升降且使不同于所述升降机的所述建筑物的电气设备工作的电力;和控制装置,其能够获取与所述建筑物的电力使用量有关的信息并执行如下峰值切断控制:在该建筑物的电力使用量超过峰值切断开始判定值的情况下将所述升降机从通常运行变为停滞状态,在该升降机停滞的状态下,在所述建筑物的电力使用量低于比所述峰值切断开始判定值小的峰值切断恢复判定值的情况下,使所述升降机从所述停滞状态恢复到所述通常运行,基于所述蓄电装置的残余蓄电量来设定所述峰值切断开始判定值以及所述峰值切断恢复判定值。
地址 日本东京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