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远程辅助系统以及其方法
摘要 本发明获得能够在测量出振动速度的基础上判断是否需要警告而在适当的时刻对顾客等进行警告通知的远程辅助系统。振动传感器单元(42)测量振动速度,并每隔10分钟发送测量出的测量值的信息。云服务器(54)接收从振动传感器单元(42)发送来的测量值的信息并保存,并且仅采用处于有效上限速度值以及有效下限速度值的范围内的测量值作为有效速度值。而且,在使用最新的有效速度值以及所保存的有效速度值而计算出的最新的移动平均值超过作为不需要检修的情况下的振动速度的上限值而预先设定的速度阈值时,云服务器(54)向预先设定的邮件地址发送该情况的警告邮件。
申请公布号 CN105492165A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4.13
申请号 CN201480047120.5 申请日期 2014.12.08
申请人 新东工业株式会社 发明人 近藤实;濑野尾和久;草野公一
分类号 B24B31/02(2006.01)I;B24B31/12(2006.01)I;G08B25/08(2006.01)I;G08B25/10(2006.01)I;H04M11/00(2006.01)I 主分类号 B24B31/02(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代理人 舒艳君;李洋
主权项 一种远程辅助系统,具有:振动传感器单元,被固定在监视对象的装置或者其周围部,测量振动速度,并且以规定的时间间隔至少1小时多次发送测量出的测量值的信息;以及服务器,接收从上述振动传感器单元发送来的测量值的信息并保存,并且仅采用处于作为因上述装置的工作而引起的振动的速度范围所预先设定的有效上限速度值以及有效下限速度值的范围内的测量值作为有效速度值,当使用最新的有效速度值以及所保存的有效速度值而计算出的最新的移动平均值超过作为不需要检修的情况下的振动速度的上限值而预先设定的速度阈值时,向预先设定的邮件地址发送该情况的警告邮件。
地址 日本爱知县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