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燃气热水器
摘要 一种燃气热水器(10),具有:具有相对的第一末端和第二末端(110&120)且具有跨越这两个末端而延伸的轴线(X)的壳体(100);水通道(200);以及通过燃烧燃气来产生热量的燃烧器(300)。该燃烧器(300)相邻于水通道(200)的一个区段(230),以便加热沿之流动的水。此外还提供了用于排放燃烧器(300)所产生的废气的排气通道(E);用于将空气推向燃烧器(300)以支持其燃烧以及将燃烧器(300)所产生的热量引导至水通道区段(230)的吹风器(400);以及用于补充空气的通气道(A)。所述壳体(100)是以沿着其轴线(X)的方向延伸而从其第一末端(110)穿过墙壁(20)中的孔洞(22)到第二末端(120)的方式安装的,并且优选是水平安装的,以便得到支撑。吹风器(400)、燃烧器(300)和水通道区段(230)是沿着从第一壳体末端(110)到第二壳体末端(120)的轴线(X)的方向顺序排列的。
申请公布号 CN205156315U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4.13
申请号 CN201520731429.8 申请日期 2015.09.21
申请人 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 发明人 江永强
分类号 F24H1/12(2006.01)I;F24H9/02(2006.01)I;F24H9/18(2006.01)I 主分类号 F24H1/12(2006.01)I
代理机构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代理人 李江晖
主权项 一种燃气热水器,包括:具有相对的第一末端和第二末端且具有跨越第一和第二末端而延伸的轴线的壳体;在壳体内部延伸的水通道,所述水通道具有进水口和出水口;位于壳体之中并通过燃烧经由进气口提供的燃气来产生热量的燃烧器,该燃烧器相邻于水通道的一个区段,以便加热从进水口沿着水通道流到出水口的水;在壳体内部提供的排气通道,用于排放燃烧器燃烧所产生的废气;位于壳体之中的吹风器,用于将空气推向燃烧器来支持其燃烧,以及将燃烧器产生的热量引导至水通道的所述区段;以及在壳体内部提供的通气道,用于补充空气以支持燃烧器燃烧;其特征在于:该壳体被适配成以沿着其轴线的方向延伸而从其第一末端穿过墙壁上的孔洞到第二末端的方式安装,以便由之支撑;以及吹风器、燃烧器和水通道区段是沿着从所述壳体的第一末端到第二末端的轴线方向顺序排列的。
地址 中国香港北角渣华道363号2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