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限制、再定位、牵引以及运动装置及方法
摘要 该限制、再定位、牵引以及运动装置可治疗急性或慢性的机械性疼痛,特别是背部、颈部、臀部、骨盆、肩膀、膝盖、及/或腿部疼痛,并可恢复、及/或增加适合之使用者的动作范围,该装置可以包括二、或多个可移动支持结构,以及二、或多个限制,例如,条带,其中,该限制可以渐增地进行调整,以在倚靠着该支持结构的情形下,将一人身体的二、或多个部分,例如,背部、及/或骨盆区域,固定于大体上不会产生疼痛之姿势的任何数量三维方向。另外,该支持结构可以分开地移动,以将脊椎牵引施加于该人员身体落于该限制间的部分。再者,当处于大体上不产生疼痛之姿势时,运动可以在施加脊椎牵引之前、期间、或之后执行,而使用者则是可以将自己重新定位以及限制于另一大体上不会产生疼痛的姿势,并接着重新施加脊椎牵引、及/或执行更进一步的运动。
申请公布号 CN101292936B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4.06
申请号 CN200810095742.1 申请日期 2008.04.25
申请人 贝克普杰公司 发明人 思薇·林·霍夫曼;史蒂芬·阿里·霍夫曼
分类号 A61H1/02(2006.01)I;A61H1/00(2006.01)I;A61F5/048(2006.01)I;A63B23/02(2006.01)I 主分类号 A61H1/02(2006.01)I
代理机构 上海申新律师事务所 31272 代理人 竺路玲
主权项 一种脊椎限制、牵引、及运动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部分:第一支持表面,可在基本上直线方向上移动,并建构以支持一位人员的第一部分,其中该人员的第一部分包括该人员的骨盆区域及下部躯干部分的至少其中之一;第一限制,用以将该人员的第一部分相对于该第一支持表面而固定;第二支持表面包括至少二区段,该至少二区段建构以支持该人员的第二部分,该第二部分为该人员的背部,其中该人员的第二部分与该人员的第一部分隔开并高于该第一部分,该至少二区段可在基本上直线方向上相对于该第一支持表面而分别地和独立地移动,所述至少二区段包括右区段及左区段,所述右区段以及该左区段至少其中之一可沿着轨道系统而移动离开该第一支持表面,进而在该人员的该第一部分以及该第二部分之间施加牵引力;第二限制,用以将该人员的该第二部分相对于该第二支持表面而固定,其中,该第一以及第二限制允许该人员在任何数量的三维方向上,进行倚靠于这些支持表面的定位以及重新定位;以及调整机制,用以相对于该第一支持表面而在基本上直线方向上移动该第二支持表面,进而施加脊椎牵引力。
地址 美国加州圣荷西蒙哥马利北街3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