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动吸尘器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电动吸尘器。电动吸尘器具有具备电动鼓风机的吸尘器主体(13)。电动吸尘器具有使通过电动鼓风机的驱动而吸入的含尘空气回转而将尘埃离心分离并进行捕集的第一分离集尘部(26)和第二分离集尘部(27)。电动吸尘器具有对第二分离集尘部(27)照射紫外线的紫外线灯(67)。
申请公布号 CN103281944B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4.06
申请号 CN201280002441.4 申请日期 2012.12.28
申请人 株式会社东芝;东芝家用电器控股株式会社;东芝家用电器株式会社 发明人 宇根正道;石泽明弘;生沼重德;阿部祐介;铃木仁;田中正俊;大塚裕司
分类号 A47L9/28(2006.01)I;A47L7/02(2006.01)I 主分类号 A47L9/28(2006.01)I
代理机构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代理人 夏斌;陈萍
主权项 一种电动吸尘器,其特征在于,具备:吸尘器主体,具备电动鼓风机;多个离心分离部,被连接为多级,使通过上述电动鼓风机的驱动而吸入的含尘空气回转而将尘埃离心分离并进行捕集;以及紫外线照射部,对上述离心分离部中位于下游侧的离心分离部照射紫外线,该位于下游侧的离心分离部具备分离集尘部主体以及收纳由该分离集尘部主体分离的尘埃的尘埃存积部,位于下游侧的上述离心分离部的上述分离集尘部主体具备:分离室,使含尘空气在其内部回转;以及流出风道部,由该分离室分离了尘埃的空气通过该流出风道部,上述紫外线照射部对上述分离室以及上述流出风道部照射紫外线。
地址 日本东京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