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用于汽车车辆的信号灯设备
摘要 本发明涉及用于汽车车辆的信号灯设备,包括:形成屏的透明光学材料制成的板(3),所述板包括至少一个双边延伸的隆起(4),其在整个垂直横截面上基本为圆形,其中间纵向轴线在所述板的中间平面中,并适于形成光导,和至少一个LED(5),其设置在所述光导的至少一个端部处,其主正交轴在所述光导的纵向轴线处。本发明用于运行灯,其更快速地照明,具有减小的总尺寸和更低的CO2发射输出,且能够获得风格上的效果。
申请公布号 CN102782399B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4.06
申请号 CN201080056023.4 申请日期 2010.12.10
申请人 汽车照明后灯法国有限公司 发明人 阿兰·布韦松
分类号 F21S8/10(2006.01)I;F21V5/00(2015.01)I;F21W101/14(2006.01)N;F21Y115/10(2016.01)N 主分类号 F21S8/1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路盛律师事务所 11326 代理人 吴振江
主权项 用于汽车车辆灯的设备,包括透明的光学材料和至少一个LED类型的光源,该光源设置用于发射在所述透明的光学材料的厚度内传播的光线,其特征在于:其包括:形成屏的透明光学材料的板(3),所述板包括至少一个双边延伸的隆起(4),在整个垂直横截面上实质上为圆形,沿板的长度从一侧到一侧延伸,在所述板的中间平面中具有其中间纵向轴线,并适于形成光导,和至少一个LED(5),其设置在形成光导的所述双边延伸的隆起的至少一个端部处,并指向用于在形成光导的所述双边延伸的隆起的纵向方向上发光,所述板(3)的材料包括包含物或不规则物,由此所述隆起(4)包括具有预定结构和角度的棱镜。
地址 法国圣于连迪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