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手机
摘要 手机,其包括主体、摄像头、主屏幕及辅助屏幕。主体包括第一表面以及与第一表面相对之第二表面。主屏幕设于该主体第一表面,摄像头设于主体内。辅助屏幕背对该主屏幕并可相对该第二表面滑动之辅助屏幕。上述手机包括设置于主体第一表面之主屏幕及背对该主屏幕之辅助屏幕。自拍时,使用者可以从辅助屏幕上看到摄像头所捕捉到自己之图像,从而可获取较佳自拍照片。
申请公布号 TWI528775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4.01
申请号 TW098111241 申请日期 2009.04.03
申请人 群迈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邱梅君
分类号 H04M1/02(2006.01) 主分类号 H04M1/02(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一种手机,其包括主体、摄像头与主屏幕,该主体包括第一表面以及与第一表面相对之第二表面,该主屏幕设于该主体第一表面,该摄像头设于该主体内,其改良在于:该手机还包括滑动地设置于第二表面上之滑动板、背对该主屏幕并固定于该滑动板上之辅助屏幕、固定板及滑动机构,该固定板固设于该第二表面上且部分位于该主体及该滑动板之间,该固定板于靠近滑动板之表面上形成有凸起之滑轨,该滑动机构位于该固定板与该滑动板之间,该滑动机构包括滑动件及拉簧,该滑动件具有滚轮,该拉簧一端固定于滑动板上,另一端固定于该滑动件上,于滑动板于主体上滑动时,该滚轮可压持该滑轨并沿该滑轨滑动,以使该滑动件拉伸拉簧并带动该滑动板相对于该固定板滑动。
地址 新北市土城区民生街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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