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讯息递送系统及方法 |
摘要 |
递送系统可于货物收取完成之后,或于投递者完成确认货物之收取人为本人之后等,将与货物相对应之讯息递送至收取人。例如,讯息递送系统包括:记忆部(130),其记忆讯息、讯息接收者、与讯息相关联之货物之资讯、及递送讯息之递送日期;接收部(1211),其于投递货物时,接收本人确认过之资料,该本人确认过之资料表示投递者已确认收取人为本人;及递送部(1212),其于接收本人确认过之资料之后,或于即使过了递送日期,仍未接收到本人确认过之资料之情形时,将与货物相对应之讯息递送至接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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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布号 |
TW201612808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4.01 |
申请号 |
TW104127550 |
申请日期 |
2015.08.24 |
申请人 |
保树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中多広志;木村匡良 |
分类号 |
G06Q10/08(2012.01);G06Q50/30(2012.01);G06Q50/32(2012.01) |
主分类号 |
G06Q10/08(2012.01)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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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陈长文 |
主权项 |
一种讯息递送系统,其包括:记忆部,其记忆讯息、上述讯息之接收者、与上述讯息相关联之货物之资讯、及递送上述讯息之递送日期;接收部,其接收投递完成资料,该投递完成资料系通知上述货物之投递已完成;及递送部,其于接收上述投递完成资料之后,或于即使过了上述递送日期,上述接收部仍未接收到上述投递完成资料之情形时,将与上述货物相对应之讯息递送至上述接收者,于上述接收者阅览上述递送之讯息之后,上述接收部未接收上述投递完成资料之情形时,移至上述货物之重新配送之设定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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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日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