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用于防治花生田杂草的除草组合物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用于防治花生田杂草的除草组合物,其活性组分由甲磺草胺与烯草酮按照0.01∶1~100∶1的重量比组成,活性组分的重量为除草组合物总重量的1%~95%。所述除草组合物的剂型为可湿性粉剂、水分散粒剂、油悬浮剂、干悬浮剂、颗粒剂、乳油、水乳剂、微乳剂或者悬浮乳剂。本发明的除草组合物复配后,不仅能够扩大杀草谱,同时防除阔叶杂草和禾本科杂草,而且具有明显增效作用。本发明的除草组合物施药适期宽,可苗前土壤喷雾使用,也可苗后茎叶喷雾使用,对环境影响小,对当茬和后茬作物十分安全。本发明的除草组合物对花生安全,可适用于各种花生品种。 |
申请公布号 |
CN104365612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3.30 |
申请号 |
CN201410621328.5 |
申请日期 |
2014.11.06 |
申请人 |
江苏省农用激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张慧;孔繁蕾;王琳 |
分类号 |
A01N43/653(2006.01)I;A01P13/00(2006.01)I;A01N35/10(2006.01)N |
主分类号 |
A01N43/653(2006.01)I |
代理机构 |
常州市江海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2214 |
代理人 |
孙晓晖 |
主权项 |
一种用于防治花生田杂草的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其活性组分由甲磺草胺与烯草酮按照1∶1~25∶1的重量比组成,活性组分的重量为除草组合物总重量的1%~95%。 |
地址 |
213022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圩塘化工区长江北路121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