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具有扣合系统的吸收性物品 |
摘要 |
吸收性物品可以包括扣合系统,其被构造成将后腰区域附接至前腰区域以限定出吸收性物品的穿戴形态。该扣合系统可以包括主扣合系统和副扣合系统。该主扣合系统可以包括至少一个主第一扣合件和主第二扣合件。该副扣合系统可以包括至少一个副第一扣合件和至少一个副第二扣合件。该吸收性物品可以进一步包括接合至外罩的条带。该条带可以包括所述主第二扣合件。所述至少一个副第一扣合件可以被接合至第一载片。 |
申请公布号 |
CN105451703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3.30 |
申请号 |
CN201480042507.1 |
申请日期 |
2014.06.26 |
申请人 |
金伯利-克拉克环球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D·J·恩兹;R·L·波普;D·F·毕晓普;W·L·范戴克;S·J·W·斯塔贝尔费尔特;C·M·汉考克-库克 |
分类号 |
A61F13/56(2006.01)I;A61F13/62(2006.01)I;A61F13/49(2006.01)I |
主分类号 |
A61F13/56(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泛华伟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0 |
代理人 |
胡强 |
主权项 |
一种吸收性物品,包括纵轴线和横轴线,该吸收性物品包括:吸收性组件,包括不透液的外罩、透液的顶片和设置在所述外罩和顶片之间的吸收体,该吸收性组件包括前腰区域、后腰区域和延伸于所述前腰区域和后腰区域之间的裆部区域;从所述吸收性组件的对置两侧横向向外延伸出的一对耳;扣合系统,被构造成将所述后腰区域附接至所述前腰区域以限定出所述吸收性物品的穿戴形态,所述扣合系统包括主扣合系统和副扣合系统,所述主扣合系统包括至少一个主第一扣合件和主第二扣合件,所述副扣合系统包括至少一个副第一扣合件和至少一个副第二扣合件;和被接合至所述外罩上的条带,所述条带包括所述主第二扣合件;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副第一扣合件被接合至第一载片。 |
地址 |
美国威斯康星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