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梨竹叶保健料酒及其制作方法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梨竹叶保健料酒及其制作方法,属于调味品技术领域。一种梨竹叶保健料酒,由以下按重量份配比的原料制成:梨竹叶350-500份、糯米800-1200份、黍米500-800份、藜麦120-200份、小茴香65-90份、八角80-120份、莳萝叶80-100份、花椒95-120份、豆蔻57-80份、肉桂60-90份、牛至80-100份、白芷30-50份。本发明的一种梨竹叶保健料酒,在制作过程中,加入了梨竹叶,产生了特殊的香气,让本发明的料酒更加增香,并且其中加入的各种中草药,更加增加了料酒的营养价值,在烹饪中使用,不但可以去腥增香,而且具有提升免疫力、理气和胃等保健功能。
申请公布号 CN105410850A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3.23
申请号 CN201510721486.2 申请日期 2015.10.30
申请人 王永妍 发明人 王永妍
分类号 A23L27/24(2016.01)I;A23L27/00(2016.01)I;A23L33/10(2016.01)I 主分类号 A23L27/24(2016.01)I
代理机构 烟台双联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7225 代理人 吕静
主权项 一种梨竹叶保健料酒,其特征在于由以下按重量份配比的原料制成:梨竹叶350‑500份、糯米800‑1200份、黍米500‑800份、藜麦120‑200份、小茴香65‑90份、八角80‑120份、莳萝叶80‑100份、花椒95‑120份、豆蔻57‑80份、肉桂60‑90份、牛至80‑100份、白芷30‑50份、黄芪30‑50份、熟地18‑30份、当归18‑30份、藏红花15‑35份、木香10‑30份、独活15‑30份、枸杞35‑50份、贝母30‑40份、鹿茸12‑20份、天麻10‑14份、陈皮20‑40份、茯苓30‑40份、蛤壳8‑12份、牡蛎15‑20份、糖化酶3.6‑5.8份、酒曲8‑10.5份、活性干酵母1.8‑2.6份。
地址 264000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毓西路17-6号2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