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车辆违规加塞的举证方法及其系统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车辆违规加塞的举证方法及其系统,方法包括:若车辆处于减速慢行状态,则获取行车记录仪的监控视频信息;依据当前时间点,从所述监控视频信息中获取预设数量的监控图像信息;依据时间先后顺序对所述监控图像信息进行排序;接收举证触发指令;发送时间点标记最新的监控图像信息至交通监管平台;若接收到交通监管平台反馈证据不足的提示信息,则依次从未发送过的监控图像信息中选取其一发送至交通监控平台。本发明基于每台行驶中的车辆本身而自动完成的违规证据收集和上传举报,不仅能够扩大监控范围,提高违规加塞的执法效率,有利于规范道路交通;进一步的,还能支持同时段多个案例的同步举证。 |
申请公布号 |
CN105427613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3.23 |
申请号 |
CN201610053838.6 |
申请日期 |
2016.01.27 |
申请人 |
福建工程学院 |
发明人 |
徐翔;邹复民;蒋新华;张茂林;廖律超;赖宏图;甘振华;朱铨;方卫东;陈子标;郑鸿杰;邓艳玲;葛祥海;张美润;胡蓉 |
分类号 |
G08G1/01(2006.01)I;G08G1/017(2006.01)I;H04N7/18(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8G1/01(2006.01)I |
代理机构 |
福州市鼓楼区博深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5214 |
代理人 |
林志峥 |
主权项 |
一种车辆违规加塞的举证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若车辆处于减速慢行状态,则获取行车记录仪的监控视频信息;依据当前时间点,从所述监控视频信息中获取预设数量的监控图像信息;依据时间先后顺序对所述监控图像信息进行排序;接收举证触发指令;发送时间点标记最新的监控图像信息至交通监管平台;若接收到交通监管平台反馈证据不足的提示信息,则依次从未发送过的监控图像信息中选取其一发送至交通监控平台。 |
地址 |
350108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学园路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