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照明装置
摘要 在一种照明装置中,控制单元从早于起床设定时刻的第一时刻开始点亮光源;执行第一控制模式以在从第一时刻到基于起床设定时刻而确定的第二时刻上增加光源的调光比;以及执行第二控制模式以在从第二时刻到基于起床设定时刻而确定的第三时刻上进一步增加光源的调光比。当将第一控制模式和第二控制模式下的调光比的变化曲线应用于由方程式Y(t)=d+(a-d)/(1+(t/c)<sup>b</sup>)所表示的函数时,在第一控制模式下,相比于第一时刻,时刻c更加靠近第二时刻,而在第二控制模式下,相比于第三时刻,时刻c更加靠近第二时刻。
申请公布号 CN105430832A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3.23
申请号 CN201510578179.3 申请日期 2015.09.11
申请人 松下知识产权经营株式会社 发明人 户田直宏;八田和洋
分类号 H05B37/02(2006.01)I 主分类号 H05B37/02(2006.01)I
代理机构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代理人 王英;陈松涛
主权项 一种照明装置,包括:光源,所述光源的调光比是能够调整的;以及控制单元,所述控制单元被配置为控制所述光源,其中,所述控制单元被配置为在早于起床设定时刻的第一时刻开始点亮所述光源,并且执行从所述第一时刻到基于所述起床设定时刻而确定的第二时刻使所述光源的所述调光比增加的第一控制模式,以及执行从所述第二时刻到基于所述起床设定时刻而确定的第三时刻使所述光源的所述调光比增加的第二控制模式,其中,所述控制单元被配置为根据以下方程式所表示的时间函数来变化所述第一控制模式和所述第二控制模式中的调光比:Y(t)=d+(a‑d)/(1+(t/c)<sup>b</sup>)其中Y(t)是所述调光比;t是时间;a是最大调光比;b是最大斜率;c表示对应于调光比随时间的变化变为最大斜率b的时间点的值;并且d是最小调光比,其中,在所述第一控制模式中,所述时间t表示在所述第一时刻与所述第二时刻之间经过的时间,所述值c是自所述第一时刻起经过的时间,并且相比于所述第一时刻,对应于所述值c的时间点更接近所述第二时刻,并且其中,在所述第二控制模式中,所述时间t表示在所述第二时刻与所述第三时刻之间经过的时间,所述值c是自所述第二时刻起经过的时间,并且相比于所述第三时刻,对应于所述值c的时间点更接近所述第二时刻。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