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用于内燃机的激光诱导的火花点火装置 | ||
摘要 | 建议了一种用于内燃机的具有点火激光器(26)的激光点火装置,其中在一个燃烧室窗口(58)之前设置一个孔板(74)。 | ||
申请公布号 | CN102224337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3.16 |
申请号 | CN200980146404.9 | 申请日期 | 2009.11.18 |
申请人 | 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P.沃尔纳;M.福格尔;J.赖曼 |
分类号 | F02P23/04(2006.01)I;H01S3/034(2006.01)I | 主分类号 | F02P23/04(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李永波;梁冰 |
主权项 | 用于内燃机(10)的激光点火装置,包括带有激光激活的固体(44)的点火激光器(26)、燃烧室窗口(58)和外壳(38),其中,在外壳(38)的其上布置所述燃烧室窗口(58)的端部上设置一个孔板(74), 其特征在于,所述激光激活的固体(44)带有被动Q开关(46),后者与输入反射镜(42)和输出反射镜(48)一起形成一个光学谐振器,其中,孔板(74)是锥形构造的,其中孔板(74)的直径(D<sub>B</sub>)在燃烧室窗口(58)的方向上增大,并且孔板(74)的锥角(ß)基本上对应于激光脉冲(24)的射出角(α),其中,外壳(38)包括内套筒(62)和外套筒(64),外套筒(64)在面对燃烧室(14)的末端上具有凸肩(66),凸肩(66)用于将燃烧室窗口(58)压向内套筒(62),由此在燃烧室窗口(58)和外套筒(64)之间形成第一密封面(60)并且在燃烧室窗口(58)和内套筒(62)之间形成另一个密封面(72),其中,内套筒(62)和外套筒(64)构造成空心圆柱体形并且内套筒(62)被布置在外套筒(64)里面。 | ||
地址 | 德国斯图加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