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用于内燃机的激光诱导的火花点火装置
摘要 建议了一种用于内燃机的具有点火激光器(26)的激光点火装置,其中在一个燃烧室窗口(58)之前设置一个孔板(74)。
申请公布号 CN102224337B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3.16
申请号 CN200980146404.9 申请日期 2009.11.18
申请人 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发明人 P.沃尔纳;M.福格尔;J.赖曼
分类号 F02P23/04(2006.01)I;H01S3/034(2006.01)I 主分类号 F02P23/04(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代理人 李永波;梁冰
主权项 用于内燃机(10)的激光点火装置,包括带有激光激活的固体(44)的点火激光器(26)、燃烧室窗口(58)和外壳(38),其中,在外壳(38)的其上布置所述燃烧室窗口(58)的端部上设置一个孔板(74), 其特征在于,所述激光激活的固体(44)带有被动Q开关(46),后者与输入反射镜(42)和输出反射镜(48)一起形成一个光学谐振器,其中,孔板(74)是锥形构造的,其中孔板(74)的直径(D<sub>B</sub>)在燃烧室窗口(58)的方向上增大,并且孔板(74)的锥角(ß)基本上对应于激光脉冲(24)的射出角(α),其中,外壳(38)包括内套筒(62)和外套筒(64),外套筒(64)在面对燃烧室(14)的末端上具有凸肩(66),凸肩(66)用于将燃烧室窗口(58)压向内套筒(62),由此在燃烧室窗口(58)和外套筒(64)之间形成第一密封面(60)并且在燃烧室窗口(58)和内套筒(62)之间形成另一个密封面(72),其中,内套筒(62)和外套筒(64)构造成空心圆柱体形并且内套筒(62)被布置在外套筒(64)里面。
地址 德国斯图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