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无线通信终端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无线通信终端,即使在通信处理过程中从信息处理终端上移除,也能以正常方式结束通信处理。根据本发明,所述无线通信终端通过从连接至所述无线通信终端的外部设备接收电力来操作,包括:无线通信单元,用于与无线基站进行无线通信;电池,能够在不从所述外部设备接收电力时操作所述无线通信终端;以及控制单元,如果在通过从所述外部设备接收电力来使用所述无线通信单元进行通信处理的过程中断开与所述外部设备的连接,则控制所述无线通信终端切换到由所述电池供电的操作并执行继续处理从而以正常方式结束所述通信处理,然后停止由所述电池供电的操作。 |
申请公布号 |
CN102362239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3.16 |
申请号 |
CN201080013453.8 |
申请日期 |
2010.03.25 |
申请人 |
京瓷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井上裕司 |
分类号 |
G06F1/30(2006.01)I;G06F1/26(2006.01)I;H04B1/40(2015.01)I;H04M1/725(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6F1/30(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潘剑颖 |
主权项 |
一种无线通信终端,通过从连接至所述无线通信终端的外部设备接收电力来操作,包括:无线通信单元,用于与无线基站对所述外部设备的数据进行无线通信;电池;以及控制单元,如果在从所述外部设备接收电力来使用所述无线通信单元进行所述外部设备的数据的通信处理的过程中,所述无线通信终端断开与所述外部设备的连接,则控制所述无线通信终端切换到由所述电池供电的操作并根据正在进行的所述通信处理的内容判定是否有必要继续执行所述通信处理从而使所述外部设备的数据的通信处理以正常方式结束,然后控制所述无线通信终端停止由所述电池供电的操作,在判定为有必要继续执行所述通信处理时,所述控制单元判定所述电池的剩余电力是否足够继续执行所述通信处理,在所述电池的剩余电力足够执行所述通信处理的情况下,所述控制单元进行所述通信处理,在所述电池的剩余电力不够执行所述通信处理的情况下,所述控制单元执行用于中断所述通信处理的中断处理。 |
地址 |
日本京都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