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次性电子烟 |
摘要 |
一次性电子烟,包括烟嘴(1)及烟杆,烟嘴(1)设置有出气孔,烟杆的烟杆壁(2)上设有至少3个进气孔(21),进气孔(21)与出气孔形成气流回路,烟杆上设置有与进气孔(21)对应的指示灯,用于气孔位置提示和/或显示电子烟工作状态。用户手持电子烟时,指示灯对进气孔(21)的位置进行提示,并且用户可以自行调节进气量以保证气流通畅。 |
申请公布号 |
CN205082669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3.16 |
申请号 |
CN201390001115.1 |
申请日期 |
2013.04.18 |
申请人 |
惠州市吉瑞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发明人 |
刘秋明 |
分类号 |
A24F47/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A24F47/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深圳市顺天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17 |
代理人 |
蔡晓红;柯夏荷 |
主权项 |
一种一次性电子烟,包括烟嘴(1)及烟杆,所述烟嘴(1)设置有出气孔,其特征在于,所述烟杆的烟杆壁(2)上设有至少3个进气孔(21),所述进气孔(21)与所述出气孔形成气流回路,所述烟杆上设置有与所述进气孔对应的至少一个指示灯,用于气孔位置提示和/或显示电子烟工作状态。 |
地址 |
518040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财富广场A座14楼S-Z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