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氟聚合物涂覆组成物
摘要 明系有关于经掺合氟聚合物组成物,在一代表性应用中,其可经施加以作为基板之被覆层且可选择性施加至先前业经底漆或底涂膜及/或中间涂膜涂覆之基板。在一实施例中,该组成物为至少一高分子量微量经改质的聚四氟乙烯(TMHPTFE)及至少一熔态可加工的氟聚合物(MPF)之掺合物。施加至该基板(可选择性施加在底漆或底涂膜及/或中间涂膜上)并接着固化后,本发明组成物可形成显示改良的耐磨耗性及/或改良的脱模特性及/或增加的半透明性/透明性及/或改良的不渗透性。亦可使用本发明组成物以制造具有高度透明度及不渗透性的薄膜。呈粉末形式的本发明组成物可经熔态或糊状挤压以形成具有改良不渗透性的物件。
申请公布号 TWI525159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3.11
申请号 TW100112980 申请日期 2011.04.14
申请人 怀特福特公司 发明人 哈维 黎纳德W;布莱恩 海伦L;罗伯兹 布莱明 苏珊J;利屈 劳伦斯D;贝特 汤玛斯J
分类号 C09D127/18(2006.01);C09D127/12(2006.01) 主分类号 C09D127/18(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恽轶群;陈文郎
主权项 一种氟聚合物组成物,其包含:至少一业经改质性共单体微量改质之高分子量聚四氟乙烯(TMHPTFE),其具有至少500,000之数均分子量(Mn)及小于342℃之第一熔化温度(Tm),以TMHPTFE的重量计,该改质性共单体系以少于1重量%之数量存在;以该组成物内之所有氟聚合物的总固体重计,该至少一TMHPTFE系以介于50重量%与90重量%间之数量存在;及至少一熔体可加工性氟聚合物(MPF),其选自于全氟烷氧(PFA)及甲基氟烷氧(MFA),以该组成物内之所有氟聚合物之总固体重计,该MPF以介于10重量%与50重量%间之数量存在,且其具有大于10克/10分钟之熔流指数(MFI);以及其中该组成物不含具有小于500,000之数均分子量(Mn)的低分子量聚四氟乙烯(LPTFE)。
地址 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