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笔记型电脑之部分
摘要 计的物品是笔记型电脑,作为例如:网际网路阅览、电子资料作成及编辑等之用。 图式所揭露之实线部分,为本案主张设计之部分,虚线部分为本案不主张设计之部分。
申请公布号 TWD174329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3.11
申请号 TW104301972 申请日期 2015.04.17
申请人 松下知识产权经营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分类号 14-02 主分类号 14-0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志刚
主权项
地址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