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水污染源优控污染物综合指标筛选方法,包括下述的步骤:粗选、精选和复审;所述的粗选为建立优先控制污染物目录库,污染源调查以及实验数据汇总整理,主要包括:污染源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水污染物清单;污染源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污染物清单;所述的精选为:根据粗选步骤建立的优先控制污染物目录库,建立评分系统,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优先控制污染物的筛选,定性‑ 定量‑ 数据化评分体系对粗选名单进行再筛选和排序,根据各污染物得分进行排序,得到各污染源的优先控制污染物;所述的建立评分系统中参数共有13 个作为评分指标,这13 个参数分别为:COD 贡献值、环境检出率、检出浓度、释放到环境中的百分率、生产或使用量、水中溶解度、挥发度、生物累积性、生物降解性、一般毒性、致突变性、致畸性、致癌性;所述的综合评分法的赋分原则如下:基本排序遵循下述原则:COD 贡献值>环境检出率>检出浓度>释放到环境中的百分率>生产或使用量>水中溶解度>挥发度>生物累积性>生物降解性>一般毒性>致突变性>致畸性>致癌性;参照以上评分系统中的13 个参数,按以上的赋分原则对每个样品名单中所列出的化学物进行赋分,赋分结果的排序根据筛选的需要按照归一化处理或者直接求和排序,或者根据具体的需求进行加权求和,得到各个样品的化合物排序,最终得到每个样品名单的优先控制污染物;所述的复审包括:复审是由各级领域技术权威组成的专家组对每个入选的优先控制污染物进行全面的综合审查,专家根据资料和技术经验纠正其在筛选过程中的不合理性和资料的缺乏、定量化处理的误差造成的误选;复审:该阶段是对之前样品的审查以及评分过程的审查,并参考样品名单的原辅材料、生产工艺生产过程、应急处理措施信息建立污染源优先控制污染物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