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法律证据多功能保险箱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法律文件存放装置,具体涉及一种法律证据多功能保险箱。包括箱体和箱门,箱门通过合页连接在箱体上;箱门包括内箱门和外箱门,外箱门上设置有密码锁,内箱门分为若干个,分别与箱体内的隔断相对应,内箱门上设置有指纹锁和钥匙锁;箱体设置有电子存储区,所述电子存储区由硬盘和接口组成;所述箱体的体壁内设置有防潮层,防潮层内填充有干燥剂,防潮层与箱体的置物空间通过金属网格连接,箱体底层设置有干燥剂更换孔。本装置具有存储书面证据、实物证据和视听、影像资料的功能,能够满足法律证据保存的需要。 |
申请公布号 |
CN205078080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3.09 |
申请号 |
CN201520891445.3 |
申请日期 |
2015.11.10 |
申请人 |
四川农业大学 |
发明人 |
刘丹;张良辉;曾晨亮 |
分类号 |
E05G1/06(2006.01)I;E05G1/10(2006.01)I;E05G1/026(2006.01)I;E05G1/024(2006.01)I;E05B63/14(2006.01)I;E05B65/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E05G1/06(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50 |
代理人 |
汤东凤 |
主权项 |
法律证据多功能保险箱,包括箱体(1)和箱门(2),箱门(2)通过合页连接在箱体(1)上;其特征在于:箱门(2)包括内箱门(21)和外箱门(22),外箱门(22)上设置有密码锁,内箱门(21)分为若干个,分别与箱体(1)内的隔断相对应,内箱门(21)上设置有指纹锁和钥匙锁;箱体(1)设置有电子存储区(11),所述电子存储区由硬盘和接口组成;所述箱体(1)的体壁内设置有防潮层(12),防潮层(12)内填充有干燥剂,防潮层(12)与箱体(1)的置物空间通过金属网格(14)连接,箱体(1)底层设置有干燥剂更换孔(13)。 |
地址 |
625000 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新康路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