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无人机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无人机。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搭载视频录制设备并进行视频图像的采集。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产品的形状。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5.省略视图:左视图、仰视图。
申请公布号 CN303604467S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3.02
申请号 CN201530384221.9 申请日期 2015.09.30
申请人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梁粤
分类号 12-07(10) 主分类号 12-07(10)
代理机构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40 代理人 赵囡囡;吴贵明
主权项
地址 310051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阡陌路5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