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火锅底料及其制备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火锅底料,由如下原料制备:1~10重量份的龙眼肉;1~3重量份的芡实;1~5重量份的橘皮;1~5重量份的紫苏;30~100重量份的筒子骨;30~100重量份的狗骨;5~10重量份的菊花;2~10重量份的甘松;1~10重量份的香辛料;1~5重量份的豆豉末;300~500重量份的甘蔗汁;300~500重量份的苹果汁;5~20重量份的大豆油;3~20重量份的辣椒;5~10重量份的鸡粉;1~5重量份的食盐。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通过加入特定比例的芡实、橘皮、紫苏、筒子骨、狗骨、菊花、甘松、甘蔗汁和苹果汁,并且与其他原料相配合,保证了该火锅底料不仅味道鲜香,口感好,而且开胃健脾,营养丰富。 |
申请公布号 |
CN104222986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3.02 |
申请号 |
CN201410438686.2 |
申请日期 |
2014.09.01 |
申请人 |
唐海玲 |
发明人 |
唐海玲 |
分类号 |
A23L27/20(2016.01)I |
主分类号 |
A23L27/20(201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众合诚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6 |
代理人 |
龚燮英 |
主权项 |
一种火锅底料,其特征在于,由如下重量份的原料制备:1~10重量份的龙眼肉;1~3重量份的芡实;1~5重量份的橘皮;1~5重量份的紫苏;30~100重量份的筒子骨;30~100重量份的狗骨;5~10重量份的菊花;2~10重量份的甘松;1~10重量份的香辛料;1~5重量份的豆豉末;300~500重量份的甘蔗汁;300~500重量份的苹果汁;5~20重量份的大豆油;3~20重量份的辣椒;5~10重量份的鸡粉;1~5重量份的食盐。 |
地址 |
545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锦绣路8号颐和家园6-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