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冷却肉的加工方法
摘要 本发明涉及食用肉类加工方法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冷却肉的加工方法,具体包括宰前检疫、宰前禁食及淋洗、麻电致晕、放血、机洗猪体、烫毛、剥皮、打毛、燎毛、复修、掏脏前冲洗、开膛、雕圈、掏脏、编号取小肉、摘三腺、去头、去脚、去片油、去肾脏、修整、劈半、去肥膘、一级冷却、二级冷却等步骤;本发明首先在加工过程中不添加任何添加剂,保证了产品的食用安全性,同时大幅度降低了流汁率,流汁率可控制在1.8%以下;其次采用真空包装使得保质期和保鲜期可分别达到30天以上及20天以上;最后通过在宰前检疫,以及二级冷却,不仅有效提高了冷却速度,降低了能耗,而且大幅度提高了产品品质。
申请公布号 CN105341123A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2.24
申请号 CN201510712138.9 申请日期 2015.10.28
申请人 汉寿县华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发明人 王华;王萍;肖锋
分类号 A22B7/00(2006.01)I;A23B4/06(2006.01)I 主分类号 A22B7/00(2006.01)I
代理机构 长沙市标致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3218 代理人 徐邵华
主权项 一种冷却肉的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具体包括以下步骤:第一步、宰前检疫,首先对将要屠宰的猪进行群体检验或个体检验,经检疫、品质检验合格后方的健康猪方可进入屠宰场屠宰;第二步、宰前禁食及淋洗,将上述检验合格后的健康猪先禁食15‑20小时;然后再将健康猪赶至淋浴栏,冲淋时间4‑6分钟,水温25‑30℃,洗至猪体洁净;第三步、麻电致晕,将上述淋浴好的猪分批赶入麻电台进行麻电,工作电压为75‑85V,工作电流为1‑1.5A,麻电时间1‑3秒;第四步、放血,在麻电后25秒内对猪进行刺杀放血,即由心脏片割断其静脉,放血时间为15‑20分钟;第五步、机洗猪体,采用洗猪机对放血后的猪体进行清洗干净;第六步、烫毛、剥皮,将机洗后的猪体放入烫猪池内,水温60‑80℃浸泡6‑8分钟后剥皮;第七步、打毛,将猪体送入打毛机内刨毛,机内持续喷洒温水,水温保持在 25‑30℃;第八步、燎毛,用燎毛机除尽猪体残毛;第九步、复修,对猪体残毛、污物、黑肤进行修割整理;第十步、掏脏前冲洗,喷淋洗净猪体表面浮毛;第十一步、开膛、雕圈,由腹部剖开,除去肛门;第十二步、掏脏,掏出内脏送内脏处理工序;第十三步、编号取小肉,每头猪取重 25‑65克横膈肌一块,用变色笔与肉尸同一编号;第十四步、摘三腺,除去甲状腺、肾上腺、病变淋巴结;第十五步、去头、去脚,割去猪头、猪脚;第十六步、去片油、去肾脏;第十七步、修整,割槽头、修割颈部、腹部,修割暗伤、伤斑;第十八步、劈半,沿脊背正中将猪体均匀分割为两半;第十九步、去肥膘,除去大片肥膘,时间控制为 8‑10分钟;第二十步、一级冷却,将猪肉放入 ‑10 —— ‑30℃的冷却间中,对猪肉进行吊挂式冷却,相邻两片猪肉间距8‑12cm,待片猪肉深层中心温度达‑15 —— ‑25℃时,转入二级冷却;第二十一步、二级冷却,将达到上述一级冷却要求的片猪肉转入 ‑4 —— 6℃的二级冷却间,对猪肉进行吊挂式冷却,相邻两片猪肉间距8‑12cm,待片猪肉深层中心温度达 0‑5℃时,送后续工序,并且从宰杀到二级冷却结束时间控制在 16 ‑ 25小时;第二十二步、电锯分割,将冷却后的猪肉分割成大块;第二十三步、修割,消除淋巴结、碎骨、血污等,割除奶脯;第二十四步、小块分割,将修割好的猪肉继续分割成小块,分割间温度控制在 6 ‑ 10℃;第二十五步、晾肉,将分割成小块的猪肉送入晾肉间,晾肉间温度为 ‑5‑0℃,待小块猪肉中心温度达 0‑3℃时,送入包装间;第二十六步、真空包装,采用真空包装机对猪肉进行包装,整个过程不超过 2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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