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可照明的电动工具
摘要 一种可照明的电动工具,包括第一壳体、第二壳体、终端主轴、透光结构及照明结构。第一壳体包括上壳及握持部。第二壳体包括组接部、锥状部及套部,组接部设于上壳。锥状部第一端连结于组接部且形成多个凹陷部。锥状部第二端连结于套部。锥状部自第一端往第二端方向渐缩。终端主轴设于套部。透光结构包括多个透光部。透光部设于凹陷部。照明结构设于组接部且包括多个发光源。发光源对应透光部且发射光线穿过透光部。藉此,本实用新型能以多点光源提供充足的光线照射工件及其周围环境,令使用者轻易将工具头对准工件且判断其周围环境状况。
申请公布号 CN205043738U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2.24
申请号 CN201520685782.7 申请日期 2015.09.07
申请人 正峰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潘祉伶
分类号 B25F5/00(2006.01)I;B25F5/02(2006.01)I;F21V33/00(2006.01)I;F21V5/04(2006.01)I 主分类号 B25F5/0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华夏博通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64 代理人 刘俊
主权项 一种可照明的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包括:一第一壳体,包括一上壳及一握持部,该握持部设于该上壳的底部;一第二壳体,包括一组接部、一锥状部及一套部,该组接部设于该上壳,该锥状部具有一第一端及一第二端,该锥状部的第一端连结于该组接部且形成多个凹陷部,该锥状部的第二端连结于该套部,该锥状部的外径自其第一端往其第二端的方向渐缩;一终端主轴,可旋转地设于该套部;一透光结构,包括多个透光部,所述透光部设于所述凹陷部;以及一照明结构,设于该第二壳体的组接部,且包括多个发光源,所述发光源分别对应所述透光部并且分别发射一光线穿过所述透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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