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汽车之部分
摘要 计所应用之物品系一种人员乘载代步用之汽车。 本设计汽车,如图式中充分显示了前视和后视的立体图,车身的组成基本上包括:一前室包含两头灯及一引擎盖;一车厢由一挡风玻璃、两有车窗的侧门和一顶蓬所界定;一后厢被一舱盖所封闭及包含一对尾灯。 其中,引擎盖具有一凹部,其被沿着纵向排列的肋架分成两凹陷的子部分,此凹陷子部分被反射地设置成相对于该肋架;一前稳压器由一垂直支柱连接至前室的前部;每一头灯相对于纵向方向被安排在相应倾斜的狭缝中,及所述两狭缝反射地设置与纵向之相对方向;两后稳压器分别包括从后厢向上延伸的延长部,及从延长部顶部向内延伸的横向部分,且此横向部分被设置有一相对应之垂直鳍片。 又,每一侧门的形式(与后厢相应边之凹部区域一起),被一相对应之弯曲表面所界定;一前侧排气口和一后侧通风口被安排在每一侧之凹部区域。后厢又包含两弯曲的喷口,反射地设置在相对于舱盖;在后视图中,尾灯成带状的形状;后厢上设有两后部扩散器,其包含复数个垂直的鳍片;及,后厢上设有两圆形的尾管出口,其被反射地设置相对于此后部扩散器等,整体形成一种非常特别的视觉印象。 图式中所揭露以虚线表示之车轮部分,为本案不主张设计的部分。
申请公布号 TWD173838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2.21
申请号 TW104300414 申请日期 2015.01.27
申请人 法拉利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分类号 12-08 主分类号 12-08
代理机构 代理人 王彦评;赖碧宏
主权项
地址 义大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