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高尔夫球杆杆身 |
摘要 |
一种高尔夫球杆杆身,从杆身前端到杆身重心点的距离表示为L<sub>G</sub>,杆身的全长表示为L<sub>S</sub>时,0.54≦L<sub>G</sub>/L<sub>S</sub>≦0.65,杆身重量为55g以下,并且从所述杆身前端向杆身后端侧630mm处的点的弯曲刚性值EI为2.3kgf·m<sup>2</sup>以下。 |
申请公布号 |
CN103028231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2.17 |
申请号 |
CN201210377060.6 |
申请日期 |
2012.09.28 |
申请人 |
邓禄普体育用品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长谷川宏;中野贵次 |
分类号 |
A63B53/00(2015.01)I;A63B53/10(2015.01)I;A63B60/02(2015.01)I;A63B102/32(2015.01)N |
主分类号 |
A63B53/00(2015.01)I |
代理机构 |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 31210 |
代理人 |
梅高强;刘煜 |
主权项 |
一种高尔夫球杆杆身,其特征在于,从杆身前端至杆身重心点的距离表示为L<sub>G</sub>,杆身的全长表示为L<sub>S</sub>时,0.54≦L<sub>G</sub>/L<sub>S</sub>≦0.65,杆身重量为55g以下,并且从所述杆身前端起向杆身后端侧630mm的点的弯曲刚性值EI为2.3kgf·m<sup>2</sup>以下,并且,球杆柄部分层的重量相对于杆身重量的比例为5重量%以上,并且为50重量%以下。 |
地址 |
日本国兵库县神户市中央区胁浜町3丁目6番9号 |